《游戏主角被**作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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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贴近
【“A[心]A”】
夜间的凉风从山里卷来,带着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味,沿着山脉与林道徐徐而下。一只负鼠从阴影中探出脑袋,准备往道中泥洼碰碰运气,忽然,它僵在原地,竖起耳朵。
是马蹄声,穿透雨后的潮气,从它的尾巴尖一路炸上耳尖。
迅速地,负鼠缩身窜回灌木深处。而几乎与这逃窜同时,踏着黑暗而来的骏马长腿一跃,轻盈起跳。
亚瑟的腰胯随腾跃自然地一起一伏,落地瞬间伸手进包,抓出那把特地留下的辣薄荷。黑朗姆闻到气味,高兴地慢了下来,亚瑟顺手拍了拍它脖子,试图平复下自己莫名加快的心跳。
并不是重返作案现场的刺激。毕竟他们时间和路线规划得极好,又已经离草莓镇这么近,既能说追击未果返回,也能说追迷了踪迹,任谁盘问都能圆得天衣无缝。这是种更微妙的东西。像有人在他心里点了盏灯,就那么亮着,而他就这样赶了回来。
蠢得可以。
他不该这样。他手上有硝味,身上再怎么干净也染着汗味、泥味和马味,况且,他也不确定古斯究竟听到多少。亚瑟低头看眼自己身上的马甲和衬衫,犹豫片刻后解开两粒纽扣,继而又想起,自己回的是个该死的宴会,只好再扣回去。
但这样感觉更不对了。亚瑟翻找了下马鞍包,拎出那块蓝缎子领巾。古斯叨咕过这蓝很衬他的眼睛,刚好也适合扮作体面人。不过,林子黑,还要留意路况,不好确认结打得如何,只得先垫进外套里。接着,他单手摘下帽子,犹豫着按印象里的手法,把头发往后捋过,又往额前扒下两丝。
“……该死。”
亚瑟咕哝一句,愈发觉得自己蠢得冒烟。他早不是十六七岁的愣头青,也不是二十出头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他抢过银行、火车和无数马车,有过失败的感情和已在六尺之下的家庭。达奇需要他卖命,整个帮派指着他照看——
见鬼。现在要照看的何止是帮派。那些伙计们,哪怕是七岁的杰克,都比那混账省心。
亚瑟摆弄着领巾边缘,努力回想古斯的手法,耳边却捕捉到一连串有节奏的蹄音。有人过来了。在这该睡觉的时分。不知是草莓镇警长的走狗,还是鼻子比猎犬还灵的赏金鬣狗。几乎是下意识地,亚瑟摁上左轮,黑朗姆的步子随之更稳。
那蹄铁叩击声更近。是那种既不收马力也不考虑换道的奔法。深夜这般策马要么十万火急要么活腻歪了再或者……
鬼使神差地亚瑟卸了随时能拔枪的架势腰背跟着挺直。黑朗姆打了个响鼻耳朵也转向林道尽头:那骑手过来了。隐隐绰绰地先是那匹土库曼战马耀武扬威的脑袋然后是鞍上更熟悉的轮廓接着——
一声下流的口哨。
“你领子扣错边了美人。”
亚瑟怔愣半秒指尖却已依言摸上领口。事实果然如此这下再掩饰也没用。亚瑟自暴自弃地重新扣上:“你他*不是该在镇长那等着吗?”
“就这点路。又一屋子醉鬼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古斯笑眯眯地拨转马头换到并骑“但我可不想让全西部最火辣的副警长饿着肚子赶路——来一杯么?甜心我调的酒。”
亚瑟眯起眼睛眼神从帽檐下盯过来。林间光线昏昏依然阻拦不了这家伙脸上快溢出的怀疑。
“慢着我得搞明白你个连威士忌什么味都搞不清的菜鸟从小到大连一口烈酒都没尝过的乖宝宝
“是还有你点的面包夹的鸡肉和鹿肉抹了土豆泥。”古斯热情推荐“**快马专送记得给我个好评哦亲爱的~”
“你还真是喝得管不住舌头了是吧?”男人当即警告地压低声音不过很快他又顿了顿:“不过……多谢。”
他接过晚餐黑朗姆识相地更慢。金条又蠢蠢欲动地想跑到最前古斯控制住它。它**地喷出响鼻古斯贿赂地给出半个苹果。
金条满意了。一旁的亚瑟却啧出一声:“你太惯着它了小子。”他含糊道“金条是你的伙伴没错但它得懂些规矩。”
“是坏话你别听。”古斯作势捂过马匹的耳朵“看来我喝醉了就是这样特别温柔体贴好说话——欸面包吃的还满意吗?”
亚瑟嘴里还嚼着没说话。古斯等了好一会儿等来一句相当含混的:“……面包太松馅太少。”
很随口像是嫌弃语气却不重。古斯笑起来:“我一定改还有吗?”
“酒呢?”
古斯连忙递出亚瑟伸手接过没闻也没看直接仰头就是一口。然后更加不满地啧出声:“糖水。”
“是添加了蜂蜜水与柑橘汁的威士忌。”古斯一本
正经地纠正,“这是你现在唯一能喝的。”
亚瑟哼出一声,又抿一口:“小子,我在你这年纪,已经能喝倒三个牛仔了。”
“那是你。”古斯说,“我不需要喝倒别人。”
“你只想喝倒自己,”亚瑟沉吟道,“做得还挺成功。”
古斯大怒:“摩根先生,现在是你在喝我的酒。”
“是你从镇长家偷带的酒,小子。”
“那也是我兑的。”古斯恼火道,既而又有点心虚:“所以,亚瑟,具体是怎样?我可以改善……”
“唔。”亚瑟握着酒瓶,斜眼望过来,嘴角微微上扬,“你要真想知道,自己来尝。”
马匹正踩过一段松软的水洼,蹄音闷着响。古斯一愣,还在怀疑自己的耳朵,下一秒,黑朗姆一声轻嘶,瞬间加速,泥点飞溅,蹄音飞快拉开距离。
“……操。”
古斯反应过来时,那一人一马已经蹿出七八米远,背影在树影间一晃一晃,典型虚晃一枪跑路的马匪作风。
古斯决定把他缉拿归案。
……
夜很深了。
铅云压碎星辉,风沿着高处滑过,将整座草莓镇按进更深沉的阴影里,也将数小时前的混乱和惊惶一寸寸镇下。
草莓镇“欢迎中心”的职员蜷缩在火炉旁,不停地点着头,却怎么也睡不下去——警局那声震天的**声仍在他耳边回荡,还有那接二连三的枪响。上帝保佑,警局不是应该是镇上最安全的地方吗?那群天杀的范德林德帮匪徒怎么敢这么猖狂?
职员本想赶紧走人,但想想家里那漏风的木板子墙面,倒不如这头的柜台来得牢靠,索性主动留了下来,正好也能蹭些热气。他卷了条旧毛毯,还想烧壶茶时,远远的忽有蹄声。
那头不是大门,倒是镇长宅子的方位。在此之前有场宴会,他有好几个同事过去打零工,枪响后还没回来。这会儿,不是狂奔,也不是逃窜,节奏稳得过分,明摆着对着自家的方向。
来的是正常的客人,还是镇上的混混决定干一票?又或者那伙匪徒决定杀回第三轮——不是都说那监狱里的已经被救走了?职员赶紧摸上柜台后的枪。但很快,后门的呼叫铃响了。两道身影停在店外,还有那两匹熟悉的好马。一匹是独特的黑脸银鬃,另一匹干脆就是亮闪闪的沙金。
是那个东边什么镇子的副警长,还有他的药剂师。两个都是身材高大
的成年男人,也都是体面的职业,偏偏为了省钱挤在一间屋里。好在那药剂师给小费倒是给的痛快。职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还是去锅炉房烧起水,毛巾和明天的早餐也得备上。
职员去忙活了,那两人也没多费事。脚步一前一后地穿过过道,稳,却莫名地有些赶,好像身上烧着火,马靴底下又踩了块炭。
炉子恰好爆了声噼啪,把职员吓了一跳。他嘟囔了句什么,踢了踢炉门边,顺手拿炉钩往灶里头试了试。火苗热情地裹过来,重新安分了。沉稳的灶体微微震动,像在轻轻呼吸。
这口火炉是接待中心最早的设施,个头大,烧得慢,却是整个店铺真正的核心。那些客房的新式小炉子是撑不起整栋房屋的水气和饭点的,所有的大活全得靠它。虽然它不那么新,烟囱还漏点风,时不时喘一口气似的呜咽一声。但它耐烧,火稳。只要有人守着,那火烧起来,就不会灭。
……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日记】
随便什么神作证。不知亚瑟是终于拆开了什么心结,还是他终于对我持之以恒的贴贴脱敏了,他进浴室的时候,当着我的面掏了一小瓶橄榄油,又点了本技师的正经服务。
当然,我去好好服务他了,顺带推销了我的不正经服务。他有点惊讶,且非常怀疑我究竟有没有喝醉……感情他钓我钓一路是有恃无恐啊?
我说我确实有点点思维活跃,但我有那个能力的好处呢,就是我的意志可以绕过一部分躯体的底层安全协议代码。他听不懂。所以我身体力行地实践了。他起初依然维持着那张扑克脸,但很快,他望着我笑了一下,来勾我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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